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设团体会员。
重庆市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市、县科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厂矿企业的科协开办的科技咨询业服务机构及其它具备从事科技咨询服务能力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科技咨询机构,拥护协会的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以单位名义由其负责人作为代表提出申请,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批准,成为协会团体会员。
3、由理事会给会员单位发给团体会员证书。会员单位代表为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偿服务工作及各项活动;
4、优先获取协会共有的科技咨询信息资料;
5、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6、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但须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决议,遵守《重庆市科协系统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的管理办法》;
2、积极提供科技咨询信息;
3、执行协会的决议,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多学科、综合性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以及为政府决策组织的大型论证;
5、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6、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需提前或推迟,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3、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选举和罢免理事;
5、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6、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理事)由协会各会员单位派一名主管咨询工作的领导或一名业务负责人担任,每届任期3年,如因工作调整可以申请更换。 新补会员代表候选人(理事)须有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始得当选。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 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及若干常务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常务理事候选人须有会员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始得当选。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2、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组织、协调各会员单位开展科技咨询业务工作;
4、批准新会员入会;
5、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6、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兼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3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三条 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协会聘请热心科技咨询事业,并有一定造诣和知名度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为本团体的名誉理事长、顾问,负责指导、帮助协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根据协会的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本团体可分地区设置若干分会,便于会员单位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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